新疆政法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新疆政法学院
二、学校代码:13987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新疆政法学院
六、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种、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成绩,分专业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 未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的实际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 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浙江招生计划以浙江招生考试为发布渠道,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省份投档规则按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则执行。
七、学费标准:学费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