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0(2022河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0(或2022)应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0(或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第三条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设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河北师范大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模和办学条件,并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分年度下达。
第八条 河北师范大学原则上每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90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实行学分制,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四年。
第十条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类型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统考(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联考(含法律硕士联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等)、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