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997
三、学校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层次:专科
六、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七、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
1. 2022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计划招生人数为600人,其中艺术类400人,普通类200人,体育类50人,特殊类型招生50人(如保送生、艺术类提前招生等)。
2. 专业设置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表演艺术、文化事业管理、戏曲表演、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文化创意产业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等。
八、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2.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声乐或器乐主项加试成绩良好。
3.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舞蹈主项成绩良好。
4. 表演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声乐、器乐、舞蹈主项成绩良好。
5.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良好。
6. 戏曲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形体条件。
7. 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色彩或素描主项成绩良好。
8.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专业要求考生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良好。
9. 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录取方式。
10. 学校设有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同时设有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1.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艺术类本科院校,为有潜力的学生提供升本机会。具体政策和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12.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13.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件:xxxxxxx@qq.com。网址:www.zjartc.edu.cn。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邮编:xxx。
九、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若本校有与其他政策相抵触的情况,请参照本章程执行。章程发布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原有章程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