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的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对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华东理工大学采取以下原则:
1. 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原则:艺术类专业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的录取政策,则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2. 文化考试成绩排名原则:对于所有艺术类专业,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 综合成绩排名原则:对于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等,艺术类专业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进行综合排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艺术类专业将根据各专业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进行分配,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录取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录取原则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同时,考生在报考时需要了解各专业的具体录取规则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