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二、学校性质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三、学校招生范围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面向安徽省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录取。
四、报考条件
考生身体状况的既往病史、肢体残疾、生活习惯和能力、听力、视力、色觉和嗅觉等状况均应正常。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身体复查和信息核对,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其学籍。
五、招生计划及学制
学院根据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000人,其中专科(高职)生源计划2750人,占年度招生计划的92.33%;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250人,占年度招生计划的7.67%。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或招生简章。
六、录取规则
1. 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以考生实际考试成绩安排专业。
3.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对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第二批征集志愿录取;第二批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调整至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
4.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等其他志愿的考生。
5. 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6. 学院认可生源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允许学生申请调整专业。
7.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并以特快专递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七、学费标准
学院执行安徽省物价局统一标准。具体请查看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或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