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陶瓷工程和健康服务为特色,集工、理、管、文、艺于一体,开展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院坐落在“中国陶瓷文化之乡”和“中国陶瓷出口基地”之称的河南省禹州市。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计划招生人数为:本科1000人,专科5000人。招生范围涵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1. 学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分数达到国家及河南省规定的相应分数线的高分考生,原则上优先录取。
3. 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考虑其它专业志愿。
4. 对于其他无明确志愿录取规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学院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专区查询;学校还将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完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五、学费标准及资助项目
1. 学费标准:按河南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每年都有一定的变化,以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2. 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4000元/年/人)、国家助学贷款(无息贷款)、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具体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及学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 本章程由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