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如下: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
2.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3. 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4. 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对于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综合素质和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专业志愿录取原则:对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艺术类录取原则:对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成绩、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 对江苏生源考生的录取原则:对实行“3+1+2”模式的我校选考物理、化学的考生,先按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再根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对实行“3+3”模式的考生,先按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再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首选科目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
8. 对实行“3+1+2”模式的江苏生源考生录取原则:首选科目为物理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中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先按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再根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
9. 对实行“3+3”模式的江苏生源考生录取原则:首选科目为物理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中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先按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组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再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首选科目分别排序,按选考该科目的人数,确定同分排序规则。
10. 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对其他省份生源考生录取原则,请查阅学校招生网站或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因此,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是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