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计划2021(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现将我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名称: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二、办学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0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总数为4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要求与本校的校考要求相符,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3.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规则:
1. 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省的生源情况和本校招生计划数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 对于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在生源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认可生源地省级统考成绩。对于使用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专业,考生须获得我院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
4. 对于符合我院录取要求的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或者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5. 对于符合我院录取要求且获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6. 对于符合我院录取要求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

七、学费标准:学费按学校所在地自治区物价部门当年批准的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人·年。

八、招生咨询方式: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九、监督机制:学院纪委办负责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监督邮箱:xxxx@xxx.edu.cn。

十、其他事项:本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介绍,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