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根据2022年招生章程,我院校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3. 调档比例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范围内。
4. 对天津市生源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进行专业志愿划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依次考虑第二、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该专业入学条件相符的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成绩排队,若单科成绩还相同则由学院决定如何录取。
6. 原则上不接受学校招生计划数10%的计划调剂,如确有需要,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7.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不允许专业调剂(艺术类专业录取除外)。
8.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中〔2019〕21号)执行。
9. 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应用韩语、应用日语专业。除上述专业外,我院其他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注意。
10.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不招患有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上有压等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考生。除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不能录取的专业外,其他体检标准由学院另行规定。
11.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入学后进行美术加试,美术加试不合格者,调换其他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入学后进行英语加试,英语加试不合格者,调换其他专业。
12. 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学院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