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项目达到以下额度必须公开招投标: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2.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4. 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对于国际援助项目,援助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不同的招标要求。
此外,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项目,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