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招标是指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通过竞争方式发包给最能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的一种经济活动。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行为。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邀请几个乃至几十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报价越高,其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公开招标是各国常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
1. 充分竞争:公开招标为各个投标人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可以促使各投标人以自己的优点吸引招标人,从而获得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承包合同。
2. 优胜劣汰:公开招标可以使各投标人公平竞争,中标取决于投标人的技术、质量、信誉、报价和投标人的经济实力,使投标人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加快工程进度。
3. 程序规范:公开招标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使招标过程具有高度的透明度,便于监督。
4. 节省费用:公开招标可以使建设单位节省投资,同时也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行为。相对于公开招标而言,邀请招标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它适用于具有特殊性质的大型建设项目,或者在事先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可行性的建设项目,但是公开的可能性不大或者公开招标费用高昂或者公开招标的周期过长的情况。
总之,工程招标是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种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最能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在实践中,我们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这两种方式,以确保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