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518

三、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1538号

四、录取规则:

1.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学院执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达到当年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标准。
3. 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次录取。对于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对于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生源不足的专业则进行降分录取。
4. 学院不限制考生体检视力要求,不限制报考男女生比例。
5.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学院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政策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7. 学院对往届考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生相同。
8. 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10. 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在专业分配时按实际分数分配专业。
11. 学院对未被录取考生的处理: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调剂,不参加征集志愿。

五、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

六、住宿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

七、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