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民生路220号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录取规则:
1.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四项基本原则为录取原则。
2. 学院将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3.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 学校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获得学籍。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籍。
6.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省招考机关网站查询或学院网站查询。
五、学费标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批准并公示的标准执行。
六、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七、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民生路220号
电话:0456-85555555
邮箱:[www.slmsvc@163.com](mailto:www.slmsvc@163.com)
以上是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图片(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