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长春财经学院助学金评定标准)

长春财经学院助学金评定标准:

1. 助学金评定对象:

在校期间,学生必须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助学金评定标准:

(1)学业成绩:学生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位于班级前30%。

(2)社会实践: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得2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

(3)科研创新: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参与2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获得2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奖项。

(4)志愿服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加2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志愿服务活动,获得2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特困或贫困。

3. 助学金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3)学校评审:学校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4)助学金发放:学校按照评审结果,将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4. 助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学生人数,按照10%的比例分配助学金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