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改革新方案2020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旨在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促进高等教育优质发展,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高考科目设置为3科,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和数学,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考科目学生必须从其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2. 高考成绩由3科必考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必考科目每门成绩满分150分,选考科目每门成绩满分100分。
3. 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基于统一高考成绩的多元录取方式。
4.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养、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等。
5. 建立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6. 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强化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方面的评价。
7.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8. 完善招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促进高等教育优质发展,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