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1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所属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6年。1983年改建为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2000年建立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153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87万元,教学行政用房15629平方米,专业教学实验室7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19.81万元,校外实训基地130个,图书馆藏书48775册。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类、体育类生源。
报考条件:
1. 参加青海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3. 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 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5.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政审条件。
6. 无犯罪记录。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面向青海省计划招收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60名。其中,刑事执行专业50名,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10名。
四、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 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3. 学院将视当年度生源情况决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5人的专业,将不参加第一志愿生源与调剂志愿生源的排序,依据省招考委规定的投档比例予以录取。
5.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投档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 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计划均已录满的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 对于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平行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到其它院校。
8.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 对口升学的考生按青海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考生必须参加省招考委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