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招生简章(咸阳职业学校学费)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885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东段13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有关人员担任。招生工作组的职责是:在招生就业处的指导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院安排,承担招生咨询、接待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人才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批准。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人才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九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承认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的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