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中的家庭成员关系填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
2. 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对于配偶和子女,需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如“配偶”、“长子”、“次女”等。对于父母,需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以及父母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
3. 其他亲属情况: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堂兄弟姐妹等。需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
4. 亲属关系发生的主要变化情况:包括亲属关系的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后的情况等。
5. 本人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的配偶、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需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
6. 其他社会关系:包括同学、老师、朋友等。需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
在填写时,需要注意准确、完整、真实,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同时,对于家庭成员的填写,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不能随意省略或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