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337
三、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公滨路323号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志愿情况,择优录取。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得分为准。
5.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学院承认生源省份加分政策。
7.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网站和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招生计划:
1. 黑龙江省计划招生人数(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2. 外省计划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六、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毕业生实行“双证制”,毕业时既拥有毕业证书,又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用人关系,通过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