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2020有军籍部分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热爱军事职业,服从组织分配。
3. 参加高考时的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4. 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视力4.5以上,无纹身、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心理健康。
二、招生办法
1. 空军军医大学在招生时,执行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
2. 空军军医大学在招生时,不安排分省计划。
3. 空军军医大学在招生时,按照先本科提前批后本科一批顺序进行录取。
4. 考生入学后,统一着军队制服,享受军队学员伙食和医疗免费待遇。根据军队有关规定,自入校起保留其军籍学员,享受学员的供给制待遇(包括发放学员津贴)。除享受正式军官的探亲待遇外,每年享有一定次数的公假。在校学习期间算服役时间,毕业入伍后首次授衔、定级、定薪后算军龄。
5. 空军军医大学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试,复查或复试合格的学员,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学员,取消入学资格。
6. 空军军医大学培养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军分配。分配岗位为全军和武警部队。除特殊岗位和专业外,原则上回生源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定向分配。
7. 空军军医大学按军事院校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学员,在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普通高校(包括成人高校、网络学院等)。
8.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入伍资格;被开除学籍或被开除军籍的,不包分配工作,不享受供给制待遇,不得担任基层干部。
9. 空军军医大学培养的本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在首次授衔、定级、定薪后享受中尉副连职、12级专业技术等级和800元津贴待遇(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享受中尉正连职、13级专业技术等级和1100元津贴待遇)。如服役不满八年或满八年但任职培训、继续教育、晋升班排长前在院校学习的,享受上尉副营职、14级专业技术等级和1400元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