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标准(2019年)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山东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表
一、学历和任职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2. 教学效果良好,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
3. 担任学校行政领导职务,必须兼任一个学科学课的教学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绩。
4.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二、学术水平
1.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 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
3.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做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
4. 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译著,或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论文。
三、思想品德、出勤等方面要求
1.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爱护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2. 能够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3. 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量。
4. 达到规定的出勤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