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历和教龄要求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教师工作满2年。
2. 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从事教师工作满5年。
3. 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并从事教师工作满5年。
二、职业素质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2. 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能够掌握本学科的前沿知识和教育教学的最新理论。
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带领学科组教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
三、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够胜任高中阶段的教学工作,并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 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能够独立开发并优化课程,并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 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并获得相应成果奖。
四、业绩成果要求
1. 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观摩课等教学竞赛奖项。
2. 在课程开发方面,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课程设计奖项。
3. 在教学研究方面,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奖项。
五、其他要求
1. 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 在评审周期内未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