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创新实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2. 淮北师范大学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 励志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学校评审、社会监督。
4. 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程无不及格。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2. 基层推荐:各学院根据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基层推荐的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社会监督:评审过程将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查询。
四、附则
1. 本办法由淮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