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997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1.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3. 学院招生录取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
5. 学院对天津市考生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政策,对天津市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6. 学院对实行“专业志愿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受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以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 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8.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 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者,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10. 学院认可生源省份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
五、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津塘路4888号
电话:022-66216666-3117 66216666-3118
网址:http://www.tianjinhyc.com/
电子邮件:zhaosheng@tianjinhy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