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中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下是学校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细则:
一、奖学金种类
学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 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3. 特殊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4. 校友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1. 优秀学生奖学金:
a. 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b. 无违纪行为;
c.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综合素质评价良好。
2. 励志奖学金:
a.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需得到班级认定;
b. 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c. 无违纪行为;
d.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综合素质评价良好。
3. 特殊贡献奖学金:
a. 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无违纪行为;
c. 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4. 校友奖学金:
a. 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无违纪行为;
c. 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三、奖学金评定流程
1. 学生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 班级组织评定,推荐优秀学生、励志奖学金和特殊贡献奖学金获得者;
3. 各学院组织评定,推荐校友奖学金获得者;
4. 学工部组织评定,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