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

1. 学术成就: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内获得至少一次学术成就,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学术竞赛获奖等。
2. 学术活动: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内参加至少一次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3. 学科竞赛: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内参加至少一项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
4. 综合素质: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内表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5. 学业成绩: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内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如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二、奖学金评定程序

1.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学术活动证明、学科竞赛证书等。
2.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奖学金评定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3. 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公示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官方网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发放奖学金: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 张三(商学院,大三,专业会计学)
2. 李四(法学院,大二,专业法学)
3. 王五(工学院,大三,专业机械工程)
4. 赵六(医学院,大三,专业护理学)
5. 刘七(教育学院,大二,专业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