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包头机械工业学校,2006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晋升为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包头市人民政府。学校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员工1000余人,开设有近50个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招收新生1500人,其中普通专科招生1200人,对口专科招生200人,高职扩招专项100人。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审批结果再做调整。

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在相应批次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可调剂至其它相关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渠道公布。

四、学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手续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公布。

五、其他

1.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校区河西走廊B区学院路6号;邮编:014035;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邮箱:xxxxxxxx。
2. 本招生章程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